
Philson W.H. HO
何伟轩律师
合伙人
- 电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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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年份 :于2014年5月加盟苏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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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认可资格/委任 :- 香港仲裁师协会会员(2013)
- 婚姻监礼人 (2013)
- 香港高等法院事务律师 (2003)
- 香港大学法律专业证书 (2001)
- 香港大学英国法律专业共同试 (2000)
- 香港会计师公会非执业注册会计师(1998)
- 美国AICPA会计师(1997 – 现已暂停)
- 英国东英吉利大学荣誉会计学士 (1994)
业务范围
金融证券监管、商业诉讼及企业融资
诉讼经验
- 曾为上市公司董事、持牌机构及持牌人士(包括证券分析员、认股权证庄家及证券/期权经纪公司)就各类型证监会调查及相关法律程序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多间持证监会牌照机构及银行就其客户投诉及内部调查提供法律意见
- 曾就证监及期货条例监管下的市场不当行为例如内幕交易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一对冲基金就一系列的劳资纠纷相关的多份投资及服务合约下,就其对冲基金架构、交易限制及基金汇报责任的怀疑洗黑钱活动相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一买家于一间上市公司的大额股权买卖合约中被指称违反担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 曾借调到一银行为其内部法律顾问,并就其业务、法规及申索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一持牌银行就其多宗金管局调查及投资者申索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一台湾公司及一英国银行集团就交易所调查及相关法律程序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某位信托受益人就信托人违反信托的申索,及就该信托人对本所客户的一系列相对的法律行动提供法律意见
- 曾于证券及期货行业的各类型申索(例如是客户对经纪之申索)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不同的机构及个人客户就董事局、股权、合伙、劳资及资料私隐纠纷及相关的民事法庭程序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不同的个人客户就不同类型的警察及廉政公署调查、审讯及上诉程序提供法律意见
- 曾分别为一上市公司客户及一监管机构高级行政人员客户就税务调查及与税务局的诉讼/和解程序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一间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就借贷人违反借贷合约及跨境紧急禁制令申请以阻止抵押股权的买卖提供法律意见
- 曾反对一内地法院颁布的判决根据香港法例第597章《内地判决(交互强制执行)条例》在香港高等法院登记
证监会牌照及法规事务经验
- 曾为多间海外持牌金融服务集团/机构及本地财团就成立香港办事处及申请合适证券牌照(证券经纪、外汇及自动化交易服务牌照)及证监会授权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多间海外、本地及中国内地个体就建立证劵或期货经纪行包括向港交所的参与者及交易权申请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一英国证劵及商品业者就申请外汇牌照及成为香港介绍代理人提供法律意见及为放宽外汇牌照限制申请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多间海外及中国内地机构就设立私募股权投资(例如以离岸投资基金方式),集团/基金架构及相关的香港邀约及证监会牌照法定责任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多间本地、海外及中国内地机构之证监会及金管局牌照法定责任及其日常法务及法规责任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一英国外汇机构就其与香港客户之间合约及其招徕中国内地及亚洲区域客户的法务及法规要求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多间持证监会牌照的经纪投资顾问及基金经理公司担任外判的独立法律及法规顾问
- 曾为多间持证监会牌照机构对其关注的财政资源规则的法定责任及其他主要的法律及法规要求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一海外对冲基金就其基金管理业务申延至香港及中国内地之相关架构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一瑞士银行就其于香港推销各种投资产品的相关规限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一以台湾为根据地的证券公司就其给予客户的保本票据提供法律意见
- 曾就证券及期货条例第三部分下成立商品交易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一海外经纪客户就不同有关证监会牌照及法规要求;及申请港交所的交易权及参与权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多间持证监会牌照机构就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定要求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一金管局注册公司就与合资相关的申请证监会及印度的证券监察部门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Board of India 的授权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某一海外外汇公司就向金管局申请货币经纪牌照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企业融资及商业经验
- 曾为上市申请人就首次公开招股、首次公开招股前的公司重组事宜,以及香港交易所及证监会就有关上市申请的提问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上市公司就公司重组、尽职调查、收购合并提供法律意见
- 曾就设立不同结构的投资基金(例如GP/LP、SPC 及单位信托结构基金)提供法律意见
- 曾为上市公司就不同类型资产和公司的买卖协议提供法律意见;及草拟买卖协议
- 曾就证监会持牌法团的买卖及相关法律及监管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 曾就不同类型的客户协议、法定表格、合规/操作手册和业务/交易协议向证监会持牌法团提供法律意见;及草拟相关文件
- 曾为不同行业的客户就不同类型的企业、合资企业、股东和雇佣协议提供咨询;及草拟有关法律文件
现时及过往主要职位
- 合伙人 – 苏龙律师事务所(2014至今)
- 合伙人(诉讼部) – 礼德齐伯礼律师行(2012 – 2014)
- 律师(诉讼部) – 礼德齐伯礼律师行 (2006 – 2011)
- 律师 – 胡百全律师事务所 (2004 – 2006)
- 发牌科经理 – 香港证监会 (2003 – 2004)
- 见习律师 – 胡百全律师事务所 (2001 – 2003)
- 执业会计师 – 多间上市公司及一核数会计师楼 (1994 –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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